如果房屋中有股權,並且決定離婚後,其中一名配偶將保留房屋的所有權和所有權,那麼還必須做出關於如何確定最終分配中房屋價值的決定。在國家離婚訴訟中的婚姻財產。為了實現此目標,可能需要對房屋進行全面評估。通常,離婚夫婦會規定使用市場分析來節省離婚訴訟的費用。但是,如果離婚最終導致了離婚審判,法院可能會要求對房屋進行實際評估,評估師可以在審判中就房屋價值作證。

當一個配偶希望留在房子裡時經常出現的另一個問題是,是否從房子的價值中扣除估計的和假想的房地產經紀人費用和交易費用,用於該夫婦是否以及何時出售房屋。這通常成為配偶和律師事務所之間進行談判的項目,並且雙方都可以做出讓步。
通常,離婚的配偶認為,他或她負擔不起留在房子裡的費用,並且無法根據該配偶的唯一收入,在離婚確定後支付與房子有關的所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