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託架構中,許多人以為只有設立人或受託人才會牽涉美國稅務,但其實受益人同樣是美國信託稅中的關鍵角色。只要受益人與美國有稅務連結,或信託向美國受益人進行分配,美國國稅局(IRS)便可能要求其申報並繳納稅款。因此,在安排跨國信託與家族資產傳承時,了解受益人的課稅規則至關重要,並建議參考專業資訊,例如 美國信託稅 的相關規劃方向,以提前掌握申報義務。
受益人為何會被美國課稅?
若受益人符合下列任一條件,美國信託稅就可能適用:
• 受益人是美國公民
• 持有綠卡並符合稅務居民資格
• 達到 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 的美國稅務居民
• 收到來自 Foreign Trust(境外信託)的分配
• 收到包含美國來源所得的分配
即使信託設於海外,只要受益人是美國人士或分配涉及美國所得,IRS 都能要求課稅。
美國受益人收到分配時如何課稅?
信託分配給美國受益人時,會依分配內容的性質分類課稅,包括:
• 普通所得(利息、租金、股息)
• 資本利得(長期、短期依規則課稅)
• 累積所得分配(Accumulation Distribution)
• 免稅收入(視來源而定)
信託分配的稅務處理方式並非依「金額」,而是依「來源與性質」決定,因此帳務紀錄格外重要。
累積所得分配(Accumulation Distribution)的風險
許多家庭以為不分配就可以避免美國課稅,但事實恰好相反。若信託多年未進行分配,而在某一年大量分配給美國受益人,可能觸發累積所得分配規則,導致:
• 過往未課稅的收益一次被計算
• 稅率可能比一般所得更高
• 額外計算利息(interest charge)
• 受益人面臨意外的重大稅負
• 產生補稅與罰款風險
這也是境外信託面對美國受益人時最常踩到的「大雷」。
哪些分配不會被美國課稅?
並非所有分配都會被課稅,以下情況通常不算課稅分配:
• 分配來源為受益人自己的本金(原始投入)
• 信託分配中含免稅來源(如部分海外收入)
• 非美國來源的特定資本返還(依情況而定)
• 信託向非美國受益人分配(信託層級須另處理)
但仍需確認來源證明與帳務紀錄是否齊全,否則 IRS 可能推定為應稅收入。
受益人需要提交哪些表單?
若美國受益人從 Foreign Trust 收到分配,多半需提交特定 IRS 表單以免受罰:
• Form 3520:申報收到的信託分配
• Form 3520-A(由信託負責,但受益人需確保提交)
• 其他海外資產揭露表單(視情況而定)
• 若含美國來源所得,可能需額外報表
未依規定申報的罰款可能高達分配金額的 35%,且 IRS 常會追溯多年紀錄。
跨國家庭如何降低受益人美國稅務暴露?
適當的信託架構與分配策略可降低受益人的美國稅務風險,包括:
• 事先確認受益人的美國稅務身分
• 避免在信託內累積過多未分配收益
• 規劃年度分配以避免累積所得分配規則
• 將美國來源所得分離管理或調整投資內容
• 保留完整信託帳務紀錄供美國申報使用
每個家庭成員的身分、資產結構與居住地不同,適合的策略也會有所差異。
本文僅供一般資訊參考,非稅務或法律建議。相關稅務適用依個別情況而異,請諮詢專業人士以取得專屬評估。

